根据《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医疗领军人才》选拔及培养办法的通知》(粤医【2010】146号文精神,现就高层次人才(医疗领军人才)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选拔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学风严谨,勇于开拓,医德高尚,有较强的团队组织领导能力。
2、原则上未满55周岁,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
3、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以来,至少已培养2名博士。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总影响因子之和大于20分以上。
5、担任国际性医学组织常委以上学术职务或全国性医学组织专业委员会(副)主委或学科组长,担任生命科学与医学相关领域SCI杂志编委、国内核心期刊副主编以上职务。
6、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含“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攻关或支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人才基金获得者),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2项及以上。
7、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二完成人及以上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8、每年从事业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配备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必须包括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以及在读或刚毕业的博硕士。
(二)若上述基本条件中其中一项暂不具备,可用以下条件之一代替:
1、卫生部和人事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
2、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人员。
3、受聘为中央保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申报书。请在医院0A公告栏下载申报书及有关材料。
(二)申报书及附件要求
1、需报送申报书一式1份,附件1份,附申报书电子版。
2、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执业医师、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4)SCI论著原件或索引证明(有则提供)(5)课题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材料。
3、装订要求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成册。
1.获奖材料类: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等)。
2.课题类:立项课题的相关材料,包括课题下达单位的立项通知、立项课题申请书、《结题报告书》或《中期进展报告书》等。
如提交2项以上课题,以课题为单位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受理人:郑卫平,电话20894。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