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关于购买2011年度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2-15

各位职工:

        由院工会牵头组织为职工团购的《泰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已运行两年。两年中先后有5位职工和13位职工父母申请重大疾病索赔,截止至2011年1月31日,保险公司已先后支付了重大疾病理赔款130万元,13个家庭分别获得了10万元的经济援助;另有3人的申请资料在受理中。预计的理赔款项将超过150万元,赔付率将达到90%。事实证明,职工及其家属通过团购方式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确实是一项能够较好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的措施之一。

        由于该业务在2009年度与2010年度均超出了保险公司预定的赔付率,出现亏损,导致无法维系其正常运作。2011年度(自2011年3月1日零时始至2012年2月29日24时止),保险公司将按保险行业的惯例及定价水平,对原投保条件进行适度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内容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和退休职工子女的投保条件及保额不变,仍维持10万元/人/年;在职职工的父母、退休职工及其配偶的保额调整为5万元/人/年;最高投保年龄限65周岁;每位参保人保费为300元/人/年。

        二、本保险只限本院职工(含65周岁以下的退休职工)及家属(仅限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参保,若职工本人不参保,其家属不享受参保权益。

        三、2009及2010年度已申请过保险金索赔的职工及家属,在2011年度仍可参保,但已发生的重大疾病及其并发症不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四、本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在2011年度新保险方案产生后,若不愿继续参保的职工及家属请按期向所在片区的工会提交书面的《不续保申请书》(见附件1)。假如继续投保,重新填写《参保人健康告知及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2),并按期上交,将享受相应的保险权益并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五、2011年度新增的参保职工,请以科室为单位向所在片(部门)工会报名登记并填写《参保人健康告知及知情同意书》,签名后上交(一式两份,本人保留一份)。新参保职工报名登记时,请务必填写登记表(附件3),其内容包括:本人的姓名、职业、工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属填写姓名、职业(无职业者填写“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未领取身份证的职工子女填写详细的出生年月日。参保人在核对完本人所填写资料无误后在最后一栏签名确认(家属由职工代签)。

        六、请各科室(工会小组)在2011年2月18日(周五)前,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格、《参保人健康告知及知情同意书》或《不续保申请书》交到各片主席处,各片主席审核汇总后在2011年2月21日(周一)前把所有资料(含登记表的电子版)交院工会办公室。

        七、每年300元的保费将由医院统一在工资里一次性划扣。25种重大疾病解释及理赔程序等请浏览附件4《省医重疾、意外保险服务手册》

        咨询电话:20885、20884

院 工 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1《不续保声明书》.doc

附件2《参保人健康告知及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3《2011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报名表》(新增).xls

附件4《省医重疾、意外保险服务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