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员工合同期满续签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合同期满时间截至2011年7月31日的员工(具体人员详见OA)
二、考核形式:用人科室组织考核,填报《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
三、具体流程:
1、人事处书面通知用人科室,并附上合同期满的人员名单及《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
2、科室根据名单确认考核对象及签约类型,并通知考核对象领取及填写资料。如签约类型为“续签”,发放《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如签约类型为“无固定期”,发放《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关于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见书》。
3、科室组织考核,并加具综合考评意见;
4、科室请于7月5日前将考核表统一交回人事科。如有考核不达标,科室拟不续签合同的人员,请在6月29日将其考核结果和相关处理意见(另附)上报我处劳资科。
四、考核表适用范围
1、《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医生)适用于医师系列专业人员;
2、《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护理)适用于护理系列专业人员;
3、《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签约鉴定考核表》(医护除外)适用于其他人员,如药技系列专业人员、行政后勤人员。
上述表格可以在“OA—公共表格—人事处”里下载。
五、考核表及意见书填写注意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填写;
2、科室意见由科室审核考评后填写;
3、医务处、纪检监察处意见由人事处统一交相关部门审核填写;
4、意见书内容由考核对象填写。
如有疑问,请与我处劳资科、人事科联系(罗老师20879、古老师20890)。
人 事 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