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委会评审,下列同志评审获得通过(名单附后)。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及《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 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0年7月6日至2020 年7月10 日。
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逾期(以寄出邮戳为准)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 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510060。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
评审委员会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