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医学检查需预约,敬请按预约时间准时报到;如因故需改期或取消该项检查的,请第一时间立即告知核医学科登记处(主体楼二楼检查预约处)检查改约或取消检查(需提前至少1天),因患者未提前告知而导致放射性药物过时作废,核医学科有权扣除放射性药品费用。
2、骨显像不需要空腹,无需特殊准备,但钡餐、钡灌肠检查后需间隔至少3天再行骨显像,胃肠蠕动功能较差者需延长间隔时间。
3、未满18岁的请家长陪同,新生儿和婴儿请尽量预置好留置针来检。小于7岁或不能配合检查者,请同时携带医生处方或病历(仅限门诊病人)和镇静药,须经核医学医生确认,并在核医学专业人员指导下遵医嘱使用;怀孕妇女或3个月内计划怀孕妇女请不要陪同受检患者。
4、骨显像患者注射药物2小时以后才能检查,请患者注射药物后在注射后候诊厅耐心等待;患者注射药物后1小时内应饮水或饮料500-1000ml;鼓励多排尿。
5、请先排净尿再上机检查。
6、因疼痛不能卧床或坚持完成检查者(机上检查时间约30分钟至1小时),请同时携带医生处方或病历(仅限门诊病人)和止痛药,须经核医学医生确认,并在核医学专业人员指导下遵医嘱使用。
7、来诊请携带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及报告(B超、X线、CT、MR等),不要穿戴各种装饰物(耳环、项链、玉器等等,衣服及腰带勿有金属)。
8、检查结束后当日多饮水(少量多次,总量500-1000ml为宜,可以加快显像药物排出体外,医疗需要限制饮水者除外);检查完成后,请尽量在科室专用厕所内排净大/小便后再回病房/家。
9、检查结束当日请主动自觉远离孕妇、儿童。
10、未尽事宜请咨询我科工作人员,我科联系电话020-83827812-50550。
注:骨三相显像检查需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