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医学检查需预约,并请按预约时间准时报到。如因故需改期或取消该项检查的,请提前至少一天告知核医学科登记处改约,因患者未提前告知而导致放射性药物过时作废,核医学科有权扣除放射性药品费用。
2、检查前禁食至少2小时以上。 无法禁食患者,静息心肌血流灌注检查前可少量进食;易发生低血糖者请自备含糖饮料;请自备两只油煎荷包蛋和300~350毫升牛奶,在注射完显像药物15分钟后进食;不能进食油煎荷包蛋或牛奶者,请尽量在注射后在候诊区等候时多散步,以促进肝胆及胃肠排空,并告知核医学人员以安排合适的检查时间(比常规时间要延后)。
3、运动/药物负荷+静息心肌血流灌注检查分2天完成。第1天行静息心肌灌注显像,第2天行负荷显像。
4、运动负荷检查需先在平板上步行,速度和板面斜度将逐渐递增,在运动中可能有不适症状(心悸、胸闷、气促及疲倦);药物负荷是通过静脉注射ATP或腺苷或潘生丁等药物,可能会引起头痛、面部潮红、呼吸不适、心悸、胸痛、肢体疼痛等用药后反应。如有以上不良反应,均须及时告知医生, 由医生进行判断是否需要停止该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会持续监测心电图、血压等情况;同时由于自身机体病变的性质等原因,有可能出现恶性心律失常及心脏骤停风险(心脏停跳的可能性低于万分之三),如出现上述情况时我们会尽全力救治病人。
5、依不同的检查目的,如为诊断冠心病,需停用硝酸脂类药物12-24小时,;如为评价抗心肌缺血药物治疗的效果,则无需停药。请详细问询您的主管医生并遵医嘱。
6、计划行运动负荷显像,须停β受体阻滞剂和减慢心率药物;计划行药物负荷试验者停用潘生丁、多巴酚丁胺及氨茶碱等药物(见下附表),且检查前晚起停饮咖啡、茶等直至检查完成。注:停用药物:钙拮抗剂、β-阻滞剂、以及硝酸酯类药物,停药时间要结合患者的病情,24-48h。如不能停药,请与核医学医师联系,以寻找最佳可行的备选方法。
7、安装心脏起博器者采用药物负荷显像,体内安装有起搏器患者,请告知核医学科医生。
8、未满18岁的请家长陪同,新生儿和婴儿请尽量预置好留置针来检。小于7岁或不能配合检查者,请同时携带医生处方或病历(仅限门诊病人)和镇静药,须经核医学医生确认,并在核医学专业人员指导下遵医嘱使用;怀孕妇女或3个月内计划怀孕妇女请不要陪同受检患者。
9、来诊请携带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及报告(B超、X线、CT、MR等),不要穿戴各种装饰物(耳环、项链、玉器等等,衣服及腰带勿有金属)。
10、检查结束后当日多饮水(少量多次,成人总量1500-2000ml为宜),可以加快显像药物排出体外(医疗需要限制饮水者除外);检查完成后,请尽量在科室专用厕所内排净大/小便后,再回病房/家。
11、检查结束当日请主动自觉远离孕妇、儿童。
12、未尽事宜请咨询科室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0)83827812-50550
附表:(注:缓释片剂建议停药24小时以上,非缓释药片剂建议停药12小时以上,如因病情需要不能停药者,请在检查前告知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