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临床试验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的政策。从即日起,本中心作为组长单位的多中心临床试验,无须CFDA临床试验批件即可提交本委员会审查,相应流程已作变更。
请根据申请内容,参考“审查表格”中初始审查的相关内容。
医学伦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