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明节:4月5日(清明,周四)至7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照常上班(按周五排班)。
二、请各部门根据医院工作的要求安排好职工的轮休,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注意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医院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节假日期间外出的职工应特别注意路途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请各部门在保证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好工作,过一个平安的节日!
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