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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5-14

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的通知
 
各处(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粤卫办函〔2018〕175要求本年度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技术推广范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兼顾县级公立医院和村卫生室,能有效提升基层卫技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技术须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适合县(市、区)级及以下农村及城市社区卫生计生机构使用。
(三)技术项目配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四)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如获立项,具备自立项之日起在省内推广的条件和能力。
(五)技术推广单位须为研发(或引进)及应用该项技术的卫生计生机构,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二、其他要求
(一)申报范围不含中医中药类技术项目。
(二)申报项目须独立推广,不可与收取费用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进修等工作合并进行。
(三)已纳入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基本信息库的适宜技术不再受理申报,可继续滚动推广。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资料:申报人须填报《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可从OA通知下载),后附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有效性评价、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技术使用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等,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及电子版交予我处培训科。
联系人:沈晖、古新扬;联系电话:83827812-20893。
 
 
                      人事处
                       2018年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