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研究所领导学科负责人组成研究所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复试工作。
2、各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本专业的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定1人为复试小组组长。
3、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做记录。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与要求
1、全国统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1)初试上线分数(英语50分;专业基础60分;专业60分)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为1.5:1左右。
三、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在研究所规定的复试时间内通知考生复试,复试约在2天内完成。
2、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A、专业课笔试(40分)
B、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6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6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3、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
4、面试办法:
A: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
B:面试方式。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情况要有记录。
C: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复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面试分数。
四、录取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即成绩在60分以下;
(2)政审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2、按照专业学科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各科室复试小组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六、其他事项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心研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处理。
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办公室
附:
录取人员名单:吴敏 魏薇 郭伟 强海峰 李静 董豪坚 薜玲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