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续学历、学位变更须知
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护理人员需多1份交护理部。
2. 学籍档案一份(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密封档案,不得私自拆封)。
3. 国外、广东省外、网络教育的学历、学位,需有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鉴定证明)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2.拆开学籍档案核对材料是否齐全,不齐的密封退回。(材料见附件表一)
3.在《学历/学位变更登记册》上对照材料划√,在学籍档案袋上标好序号。《学历/学位变更登记册》相应位置交材料者签名确认。
4.更新人事库相关学历学位信息。
5.材料交接至劳资科更新薪资库学历学位信息。
6.学籍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室。
★易遗漏的档案备忘:
1. 业余大学取得学位,需提交国家统考学位英语成绩单方为有效。
2. 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需提供入学时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单。
3. 网络教育需提供入学登记报名表(或以该生入学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