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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蓝字更新补充说明)关于报考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点击数: 审核者:张蓝溪 发布时间:2016-01-15

 

广东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通知如下:

报名:现请符合条件、拟申报评审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登录广东省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相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网上报名时间自2016118日至127日止。人事科受理报名时间:127日至129日。考务费:100元。

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416日。考生可于412日至416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分数及有效期:2011年起,实践能力考试只设成绩合格标准,不设优良标准。按照同一级别同一专业通过率为60%的原则,对原始考试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男满58岁、女满53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831日),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申报当年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当年度评审的参考依据。

来人事科报名确认需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6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需提交保证书。

5.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年限计算: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需验印)至考点备查。

 

请相互周知。咨询电话:2089020873

附件:卫生系列高级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模板(2016)

                                             

                                            2016113

 

高级实践能力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一、以博士身份申报问题

以博士身份直接申报副高,博士毕业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符。例如博士毕业专业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申报专业为麻醉学,这种情况不予报考。

二、保证书问题

1、未开考专业的:保证书内容未明确拟申报专业报考专业

2、“医师资格证书”中编码141开头的,执业范围应为中医专业,142开头的执业范围应为中西医结合专业。如编码为141开头的,但执业范围却为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这种情况是不符合执业医师注册规定的,需到注册部门修正为正确的执业范围。在报名过程中,时间来不及变更的可先提交保证书(按网报系统模版填写)。

3、所有提交的保证书落款时间必须是2016年。

其中需注意的:《医师资格证书》中身份证号码仅是单纯的十五位升十八位的,不需要去做勘误,系统填写“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时按照十八位身份证号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