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导师、博士后、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1.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第一批申报时间:2月10日至4月1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2.派出项目(申报时间:2月10日至4月10日);
3.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时间:2月10日至9月20日);
4.“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时间:2月10日至4月10日);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时间:2月10日至4月10日);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3月1日至4月25日)。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
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科研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