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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保广东省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5-24

各位工会会员:
        为了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上级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经过院工会委员联席会议及院领导例会讨论决定,院工会在2014年及2015年相继为全院职工参保了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重疾保险)、住院医疗综合(住院报销)、女职工安康(女职工重疾)等三项互助保障计划(详见OA公共资源),其中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95元/年/人,有效期为一年)将于5月18日到期,院工会将继续为职工参保2016年度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有效期将延至2017年5月18日。其中2015年5月后来院的职工为首次参保,实施30天免责期。请广大职工知照。
        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参保范围是60周岁以下正常上班的在职职工。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医保(公费)报销后,首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8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年度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意外身故可以领取40000元互助金。
        请各级工会配合做好本次保障计划的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组织完成新参保职工“互助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具体保障范围、理赔流程详见OA公告栏或公共资源。
        有疑问请致电工会办,电话:20875,联系人:谢锦绍。(工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