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研团队及其合作方:
为方便临床科研团队及其合作方,推进伦理信息化管理,科研伦理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起试行伦理审查全流程电子化。即:伦理申请、审查意见反馈、批件下载均在“伦理系统”上进行;项目负责人移动数字签名在其手机APP上进行(科研团队无需提交任何纸质资料,负责人无需签署任何纸质文件);纸质资料由科研伦理秘书适时打印整理后归档。
移动数字签名作为全流程电子化的重要一环,需要项目负责人授权信息、采集电子签名。从2021年起,新申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须采集移动数字签名信息,项目联系人无需采集。具体流程详见院内OA通知公告栏。
医学伦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